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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時程
徵件期:2008/2/1~2008/4/30
評審期及得獎公佈:2008/5月報名條件
- 報名資格:全國公私立國中生、高中生、大專院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
- 參賽類別:kuso劇情類、紀實報導類、動畫類 。
- 作品主題:與「交通安全」有關皆可 。
- 作品發表日期:於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期間曾發表於網路上者皆可參加 。
- 收件時間: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截止 。
報名方式
- 電子線上上傳報名:填妥報名表後註明作品曾經發表的網址。
- 洽詢電話: 02-2630-1156 或 02-2633-2000。
參賽作品規範
- 影像:
(一) 長度以120秒為限。
(二) 不限題材、內容與素材。
(三) 運用視覺語言拍攝一部以「交通安全」為主題的創意短片,傳達出具創意,或新穎概念的作品。 -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:
(一) 自行創作。
(二) 自創用CC(Creative Commons, creativecommons.org.tw)全球分享網站
(Common Content, commoncontent.org),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,
下載使用。
(三)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。 - 人物素材:
不限,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,影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。 - 著作授權:
(一)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 ( Creative Commons,
creativecommons.org.tw)「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相同方式分享2.5 臺灣
版」授權條款釋出影片,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,範圍如下: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(包括但不限音樂、相關海報與劇照、影片定格畫面、影片部分畫面)於國內外重製、散布、改作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。
(二)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,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
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,依創用CC
(Creative Commons, creativecommons.org.tw)「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相同
方式分享2.5 臺灣版」授權條款授權,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 與非營利使用,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(包括但不限音樂、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、影片部分畫面)於國內外重製、散布、改作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。
(三)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伍點「參賽作品規範」、第四款 「著作授權」之(一)、(二)項規定者,得逕取消參賽、入圍或得獎資格,自平臺移除其作品,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、獎金、獎品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。
注意事項
- 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。如為團隊,應載明隊名、隊長及隊員姓名,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,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。
- 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且已於其他網路平台發表過,並告知其連結網址,入圍公布後入圍者必須寄送DVD光碟片至主辦單位。
- 參賽者應於參賽上傳時間內,上網填具報名表。
- 參賽者作品應自行於酷搜(KUSO)劇情類、紀錄報導類與動畫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;同一參賽作品,不得跨類報名。
- http://www.pts.org.tw/php/html_pub/at_ease/way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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